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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有行政审批事项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有行政审批事项


  省发展和改革委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6项:


  1、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核准;
  2、境外投资项目核准;
  3、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审批;
  4、对于企业投资项目,负责核准或审核《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5]41号)附件“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内的项目;
  5、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负责审批或审核地方政府投资《目录》内的项目、省直单位项目以及省政府以各种形式出资的项目;
  6、节能及新能源项目发展计划、立项、可研、初设审批;
  7、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审批;
  8、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审批;
  9、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
  10、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外政府贷款项目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审核;
  11、全省道路收费还贷项目及收费站设立调整审核;
  12、全省公路养路费收支计划、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地方留成部分)、公路客运建设基金、公路货运建设资金等政府性交通建设资金计划审核下达。
  13、粮食、棉花等农产品进出口商品配额的分配和发放审核;
  14、国家拨款、贷款的粮食、棉花、食油等仓储设施、“菜篮子”工程、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审核;
  15、国家鼓励的限额以下内资项目免税确认核准;
  16、(省管项目)招标事项核准;

 

  省发展和改革委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分为以下几类:

  一、内资项目审批事项包括:
  1、对于企业投资项目,负责核准或审核《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5]41号)附件“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内的项目;
  2、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负责审批或审核地方政府投资《目录》内的项目、省直单位项目以及省政府以各种形式出资的项目;
  3、节能及新能源项目发展计划、立项、可研、初设审批;
  4、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
  5、国家拨款、贷款的粮食、棉花、食油等仓储设施、“菜篮子”工程、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审核;

  二、外资项目审批事项包括:
  1、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核准;
  2、境外投资项目核准;
  3、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及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审批;

  三、免税审批事项包括:
  1、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外政府贷款项目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审核;
  2、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确认书审核;
  3、国家鼓励的限额以上内资项目初审并上报免税确认申请,国家鼓励的限额以下内资项目免税确认核准;

  四、其它事项包括:
  1、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审批;
  2、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审批;
  3、全省道路收费还贷项目及收费站设立调整审核;
  4、公路养路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水路客、货运输附加费等政府性交通建设资金计划审核;
  5、粮食、棉花等农产品进出口商品配额的分配和发放审核;
  6、(省管项目)招标事项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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