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办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程序
投资主体向注册所在地的市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报告;15个扩权试点县所在地注册企业向县发展改革局提出项目申请报告
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外资处提出项目核准申请
主办人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限上项目以及前往台湾地区、未建交国家、敏感地区投资的项目
限下项目
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评估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
完成核准文件 办理时限:收到咨询机构评估意见后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